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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行政規劃:
(一)依據校務發展委員釐訂之辦學理念、辦學目標,擘劃短中長程發展計畫後,經由行政團隊加以執行。
(二)每年行事曆之規劃,將年度校務推展事項逐一納入行事曆中,依所規劃時程逐步完成各項任務。
(三)行政團隊透過校務會議、教師會議及班代會議所產生之各種回饋,進一步釐清政策施行細節,並進行實際推展。
(四)透過年度社大評鑑,檢視執行成效,作為精進校務改善缺失之依據。
二、人力編制如下表:
單位別 / 職 稱 / 職 掌
【校長室】
校 長 總理校務,對外代表學校。
副校長 輔助校長辦理校務,適時提出建言;對外協助校長,負責公關事務。
執行秘書 辦理校長交辦事項、對內協調各處業務;協助校長並負責對外業務推動。
【教務處】
教 務 長、教務專員
課程安排、教師遴聘及協調、教具管理、教、教學評量、課程學習調查、校外活動支援、網站建制與維護、整體校務之支援。
【學務處】
學務長、學務專員
招生選課、報名作業、學員資料整理、學員成績登錄、志工經營及社團管理、學生事務管理、學校各項活動執行、文宣製作、學員證件與證書發放、整體校務之支援。
【總務處】
總務長、總務專員
會計出納業務、活動預算管理、經費管理、一般採購、辦公設備管理維護、動產登計管理、文書庶務、整體校務之支援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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